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离职证明怎么办?
很多员工在找到新工作后,就以为万事大吉了,而恰恰忽视了离开上一家单位时的离职证明,今天我们就好好聊一聊离职证明的重要性。
离职证明在员工离职后具有多种重要作用:
证明离职事实:离职证明是员工离职事实的书面证据,可以证明员工已经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
入职新单位的必备材料:在入职新单位时,离职证明是必备的材料之一。新单位通常需要确认员工的上一段工作经历和离职原因,以评估员工的背景和适应性。
办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离职证明是办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的必备文件。员工在离职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关系转移到新单位或相关机构,而离职证明是这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证明文件。
维护个人权益:离职证明还可以作为员工维护个人权益的依据。如果员工在离职后遇到与上一家用人单位的纠纷或争议,离职证明可以作为证据之一,帮助员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障用工秩序的正常运行。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离职证明,你会选择以什么样的方式维权呢?
现行法律规定的手段大概有以下三种。
第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第二,在劳动仲裁请求中增加要求用人单位开立离职证明的请求,要求裁判机关判令用人单位开立离职证明。
第三,如果用人单位恶意不开给离职证明,造成劳动者因为没有离职证明而不能入职新单位,或者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这些方式应该怎么选呢?
如果是在北京地区的小伙伴,建议大家采用第一种方式。因为如果双方对于是否离职或者离职日期没有争议,则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开立,能够较快的拿到离职证明。
如果在仲裁诉讼阶段提出了开具离职证明的请求,那么单位如果主动履行,当庭或者庭后就把离职证明给劳动者,当然很好。
然而,如果单位不主动履行,那么就只能等到法律文书生效之后,申请强制执行时,要求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至于第三种解决方案,你需要劳动者承担以下的举证责任。
第一,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未取得离职证明存在主观过错。
第二,因为用人单位未开立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不能入职新公司或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第三,用人单位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损害。
第四,劳动者受到实际损害和用人单位不开立离职证明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