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承诺书写什么原因有效呢?
离职证明补办QQ:【707468216】来源:离职模板网点击量:发布时间:2024-02-17 10:28
离职证明承诺书写什么原因有效呢?
离职证明上的离职原因则是人社部门判断依据之一。
第一,离职证明中原则上不宜记载离职原因,除非“劳动者要求”;
第二,即使要记载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也应该是“客观说明”。
有些用人单位会在离职证明上写“离职原因”,例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旷工、打架斗殴等,那么下一家单位还敢让求职者入职吗?答案大概率是否定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是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部分法院会对上述内容进行限制性的解释。即,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只能写明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正式离职的日期、劳动者离职时的工作岗位;劳动者离职时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其余对劳动者负面评价的内容,通通不能写!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旷工”、“打架斗殴”之类离职的原因或涉及劳动者能力、品行等情况的描述自然也是不能写的。但这样的“限制性”解释在实践中是值得探讨的,毕竟如果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开具离职证明,那么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在“离职证明”上载明员工离职后存在“竞业限制”、存在“保密义务”之类,也会存在争议。
离职证明原因怎么写最合适?
辞职信上的辞职理由无需考虑太多,不引起领导反感、让领导知道无可挽回即可;观填写自己离职的原因,从个人职业发展、家庭因素等方面填写即可。
公司方面的原因:工资福利不到位;加班频率过于频繁;办公环境不好;领导不重视下属意见等;
个人方面的原因:身体存在重大疾病;对目前工作并无兴趣;与同事相处不好;个人工作能力有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