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不给开怎么办?可以举报吗?
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可以要求赔偿吗?
用人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局下属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可以提请劳动仲裁局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就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局仲裁。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要求单位开具退工证明。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劳动者辞职的,有提交通知用人单位和交接工作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有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定义务。劳动者自离的,没有提前履行提前通知和交接工作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开具离职证明、结清工资等),不算违反劳动法。
劳动者回用人单位去,按用人单位的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包括退还工卡工衣、交接工作等),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然就会给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不开具的,劳动者可以身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原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如果离职,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做出责令用人单位履行义务的决定。另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由劳动仲裁委依法裁决和调解。若是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