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一定要提前30天吗?
由于各种原因,离职重新找工作,跳槽在职场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在向原单位提出离职,递交书面说明这是大家众所周知的,但是递交之后需要等多久?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如若未妥善处理好与上一家公司的相关事宜,很有可能会引“祸”上身!
在员工离职的过程中,不少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经常会遇到员工的“不辞而别”。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又无法举证,便无法追究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责任,给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关于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相关案例,早已耳熟能详。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会带来怎样的法律后果呢? 今天,小编就在此结合具体案例,和各位读者一同探析。
案例简述:
小李是湖南某工艺品制造厂的部门经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约定,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需要依法提前30天通知对方。在工作中,小李非常出色,能完成许多难度较高的设计,很多知名企业不惜花重金想要把他挖走。
2014年12月底,小李突然向公司提交了辞职书,并希望在一周左右办完工作等的交接。由于当时正处于年度工艺品大量生产制造的时期, 公司希望小李能继续留在公司为公司出力,但小李并没有向公司回馈意见。
一周之后,小李便再也没有来上过班。他所领导的部门群龙无首、十分混乱,业绩也一度呈现低迷的状态。该公司认为,就算是小李递交了辞职书,也应该至少提前30天通知,好让公司有个准备。现在,小李在提交了辞职书一周后就离开了,也没有与公司协商,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也是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因此,用人单位责令小李立即回到公司上班,先处理公司的紧急事务。而小李则认为自己已经提交了辞职书,尽到了提前通知的义务,没有必要再回到公司。双方商议不妥,用人单位遂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小编评析:
这是一个“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典型案例。本案主要围绕两点:
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为了保障人力资源的充分流动,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无理由辞职权,即劳动者在满足程序性时间要求和书面化的形式要件的前提下,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辞职等于“想走就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赋予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随意解除的,必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于劳动者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该员工对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
关于赔偿问题,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实际履行工作义务,也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案中,小李未与公司协商,递交辞呈后一周便“消失”了,给公司带来了困扰。对此,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小李回到公司继续工作,也可以直接追究因小李的离开而造成的公司的损失以及其他的相关损失。
如今,随着时代发展,跳槽离职成为社会常态。世界确实很大,但也不能说走就走,规定的流程还是要遵守的,切记不可任性妄为,这样对于之后换工作也会有不利影响,想必下一家公司也不愿意雇一位纠纷缠身的新员工。
总之,无论离职的原因是什么,现在的公司都为你提供了一个平台,一份机会,让你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有了全面的提升,与其带着抱怨和愤怒,不如收拾下心情“体面”地离开,迎接新的未来。对此,您觉得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上一篇:年底如何降低员工离职流失率呢?
下一篇:当工作不满意应该离职还是改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