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写对员工不利的话有什么影响?
公司可以在离职证明上写对员工不利的信息吗?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能否及时获取离职证明,关系到劳动者的再就业权益。实践中,用人单位拒绝、拖延、不按法律要求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引发劳动争议纠纷时有发生。为此,法官通过解读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重视离职证明的相关问题。
一、案情简介
李某于2018年3月入职网络技术公司,2019年4月该公司为其出具的离职证明载明“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主张该辞退理由无法律和事实依据,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该公司重新向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不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网络技术公司在离职证明中所作的记载并非客观评述,给劳动者的再就业制造障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故应当重新为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三、律师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上述内容均属于对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客观描述,一般不会引起争议。用人单位应遵从立法本意,遵守法律规定,出具离职证明时秉持诚实信用原则,避免借出具离职证明之机减轻或免除自身义务、减损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出现。
四、知识普及
(一)离职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1、求职: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求职者提供上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从而来求证你的上一份工作是否真实,同时也是为了确定求职者和自己的上一家公司不存在劳务关系或者是劳务纠纷的证明。
2、办理档案转移:
在离职的时候,办理个人档案转移,需要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个人档案,这时候就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才能够发调档函。
正规的档案管理,都必须凭借存档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才会寄出个人档案,如果没有离职证明的话,办理起来就会非常被动。
3、社保关系转移:
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关系缴费主体的变更,或者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都要用到离职证明。
4、办理失业登记:
如果说属于非本人意愿离职的,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离职者,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时,必须要用到离职证明。
(二)离职证明需要有什么内容?
1、离职证明可以写离职原因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的这4项内容是必须写明的。
那可以写“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内容吗?敲黑板,这些属于离职证明的禁列项,也就是说这是离职证明上万万不能写的。
根据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如果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中记载有劳动者的负面信息,那么就会违反求职平等原则,致使劳动者减少或者丧失就业机会。
从法律角度而言,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不应当记载对劳动者不利的事项。
2、离职到底该怎么写?
必备项,即上述几项内容的写法。
值得注意的是,离职证明出具的对象是其他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故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写开具证明的具体日期,并加盖公司公章。
事实上,立法规定不需要写离职原因,因为离职证明的立法本意是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终结,而非证明劳动关系因何种原因而终结。
所以,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填写劳动者的离职原因,特别是劳动者严重违规,且违规行为是有违道德标准的“不光彩”行为时(实践中,通常称为“污点材料”),即使是事实也不能填写。
记得做好公司机密保密工作
附加上“员工有遵守公司保密制度的义务“的内容,用来提醒员工本人和新公司,即使离职,员工也不能泄露公司机密,新公司也不能利用公司机密去获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