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职证明怎么解释(没有离职证明怎么解决)
没有离职证明怎么解释(没有离职证明怎么解决)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离职证明怎么解释?
当事人没有离职证明,目前解决方法有:一是补开;二是出具声明书。
补开离职证明:
新单位要当事人提供上个单位开的离职证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当事人如果没有需要进行补救,由于当事人在上个单位只工作了一个月,到新单位的简历中把时间拉长到5个月了,并且改动了时间,所以,去原单位,原单位一般是不可能出具五个月的证明,但是当事人可以与单位沟通,按照实际情况出具。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也就是说,出具该证明是单位的义务。
本来,再次出具对单位也没有什么损失,单位之所以不肯再出具,也可能当事人离职时有不妥之处,包括手续不清等原因,因此建议当事人考虑是否自己有不妥之处,必要时给予补救,取得单位谅解,以顺利解决该难题。
如果当事人不交离职证明,新单位一般不会打电话到原公司调查,但是会要求必须补交,否则就有可能不予聘用。
当事人以前那个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没有调动档案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因为仅仅在一个月内的,是允许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法要求构成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要登记社保并依法缴纳社保费,由于当事人只工作一个月,这种情况也是允许的。
出具声明书
就当事人目前这种情况,可以按照首次参加工作(或者之前一直失业)进行处理,那么当事人可以出具声明。声明可以按照如下范文提出:
声明书(范文)
本人与X年X月X日在XXX单位离职,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一切相关离职手续,XXX单位已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现已不慎丢失。
本人目前处于无业状态,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X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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