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恶意不批离职导致失去新公司offer怎么办?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2-01-01 11:16
劳动法规定,员工离职只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即可,然而这条在现实中的执行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美好。原因很简单:如果公司在三十天后仍然拒不出具离职证明,那么员工的处境会非常被动。因为要入职下家,人家往往要求必须出具上家的离职证明。当然有些公司会通融些,但大部分公司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对这一点要求还是很严的。
这时候,员工能想到的办法往往只有仲裁,然而仲裁所耗费的时间往往难以把控,如果仲裁耗时比较长,那么下家很有可能因为等不了而取消offer,员工将处于一个离职即失业的尴尬境地。最终有可能反倒要低着头求着上家撤销离职信!

但是,你重新回去上班,领导看你的眼光能一样吗?也许有人不相信公司怎么会干这种事,你还别说,真有,而且是本人亲身经历,我的上家公司因为离职率居高不下,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责罚。公司为了控制离职率,就想了这么一招:把你的下家offer拖黄。虽然我对此有心理准备,但是仍然低估了他们的恶心程度。
最终,我拿到第一张offer提了离职,边提边继续去别的地方面试。最终,在被拖黄了三张offer,耗时三个多月的与领导躲猫猫式的拉锯,以及各种软硬博弈之后,终于终于,在第四张offer来临之际离职成功,不知道屏幕前的你遇到这种情况,有没有更好的主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