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辞职需要谁批准呢?
离职证明补办QQ:【707468216】来源:离职模板网点击量:发布时间:2024-10-31 16:06
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在与章程不冲突的情况下,赋予了董事会对总经理的任意解除权。
那么,当总经理不想继续任职时,总经理是否也享有任意解除权,其单方辞职需要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吗?辞职的时间如何起算?
案例来源:无锡中院发布: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民商事典型案例(六)甲公司与张某、葛某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
案情简介
01.陈某任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张某任甲公司执行董事,掌控甲公司公章等。甲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每届三年,由执行董事聘任产生。
02.2018年4月,陈某向张某、甲公司提出辞去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张某和甲公司未予明确表态。
03.后为控制甲公司,陈某以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签署诉状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某等返还公司印鉴、证照等。
裁判观点
法院认为:公司总经理根据章程由执行董事聘任产生,执行董事与总经理实质上系委托关系,双方具有任意解除权,因陈某已向甲公司及张某辞去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职务,故陈某已不再是甲公司总经理。虽然甲公司尚未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但陈某在公司内部已实质丧失法定代表人职权,无权继续代表甲公司就公司内部治理事项提出相关诉讼,故裁定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建议:
01.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系委托与被委托关系,在与章程不冲突情况下,作为委托人的董事会,解除经理职务无须声明解除理由;作为被委托人的经理,主动辞去职务解除委托关系同样也无须理由。
02.董事会与总经理均享有任意解除权,解除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在总经理人员变动未经工商变更登记之前,基于商事外观主义原则,该人员变动仅在公司内部之间产生效力,通常无法对抗公司外部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