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什么?应该写哪些内容?
离职证明知多少?离职证明,大家应该都不陌生,跳槽换工作之必备“武器”,新单位的入职材料里,必然有原单位离职证明这一项,那么,新单位要离职证明到底有啥用?
作为HR遇到被辞退的员工并涉及仲裁,是不是会采取“暂不给开离职证明”的方式处理。那么,员工离职,单位不给开具离职证明合法嘛?
员工因为违纪被辞退,单位在离职证明上直接写了离职原因,合理吗?
今天一文,带你了解一下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什么?
官方解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我的解释:一纸文书,证明单位和员工没有劳动关系了,自此,桥归桥,路归路,君向潇湘我向秦。
离职证明有什么作用?
1、 换工作之必备“武器”
现在入职任何一家单位都要求提供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一是印证员工有没有说谎,上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岗位和离职证明上是否一致,二是确定一下员工和上家单位是否真的解除了劳动关系。
叮咚~注意啦!
雇佣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有哪些法律风险?
(前面入职审核篇章有讲过,再重复一下):
公司雇佣了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要避免双重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员工提供不出来离职证明怎么规避用工风险?
1)要求员工提供其他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2)向原单位人力部核查。
3)书面承诺,保证没有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否则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劳动者赔偿单位损失。
4)建立劳务关系(如果与其他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又迫切需要用到这个人)。
2、社保关系转移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的材料有:参保人的本人的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此可以看出社保关系转移必须要有离职证明,否则转移会很被动。
3、 办理失业金
突然失业了,一时未找到工作,又没有存款,每天看着干瘪的钱包干着急,却不好意思向家人开口,那么,失业金还是可以解一下燃眉之急的,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的,非本人意愿离职,就可以办理失业金,每月领取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金额,当然,失业金申请的材料也离不开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上应该写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就是说,离职证明上包含以上这四项内容。
员工违纪被辞退,单位能在离职证明上写离职原因嘛?
个人觉得不能写因为严重违纪被辞退等原因,毕竟损害了劳动者再就业的权利,《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5.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基于这个条款,如果是员工要求写上离职原因,单位是可以写上的,但是也要以事实为主,比如员工是个人提出离职,但是为了领取失业金,要求HR帮忙给写公司辞退非个人原因,那么一旦员工拿着离职证明去仲裁,要求违法解除补偿金时,单位就会很被动。
单位因员工提起仲裁,不给开具离职证明合法吗?
肯定不合法,无论什么原因离职,单位都应该给办理离职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所以,开具离职证明是公司的义务,员工离职必须要开。如果遇到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的情况,可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公司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