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年休假计算方法有哪些?
离职证明补办QQ:【707468216】来源:离职模板网点击量:发布时间:2024-01-11 10:29
离职年休假计算方法有哪些?
离职时年休假工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离职时的年假计算方法
1、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3、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4、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必须执行的,你至少可以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休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工龄与年假的关系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今年的年假在原单位还没休,跳槽以后年假怎么算呢?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按照规定,只要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10年以下的,可以享受每年五天的带薪年假;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每年十天年假;20年以上的每年十五天年假。
但是跳槽去了新单位可就得是另一个算法了。
按年休假的计算公式:(该年度在本单位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年假天数,2020年有366天,小王在原单位干了半年即182天,在新单位剩余天数就是184天。
那么184÷366×5≈2.51天。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年假享受条件的,当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天数折算,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也就是说小王在新单位只能享受2天的带薪年假。
温馨提示:因公上学深造、入伍视为工作时间,失业、灵活就业、无固定职业工作时间,就不会算为工作时间了。
那么问题又来了,小王在原单位工作半年没休年假,是不是就这样算了呢?
当然不是!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另外,《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还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所以,这样算下来小王可以拿到2天的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
容易混淆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无需补偿。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经与职工协商,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可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不过,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确有必要跨年安排职工年假的,可跨一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那么,婚假、产假、病假、事假、寒暑假跟年假冲突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也就是说,婚假、产假等等并不影响年假。
不过,教师的寒暑假、职工较长的病假等是与年假有冲突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因此,寒暑假、事假、病假是可以替代年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