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开离职证明可以吗(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劳动者呢)
离职证明补办QQ:【707468216】来源:离职模板网点击量:发布时间:2021-08-19 00:11
甲入职A公司 ,双方签订了固定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某日A公司向甲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要求甲按时完成工作交接。因甲没有完成工作交接,A公司也未给甲开具离职证明。
甲离开A公司后,B公司向甲发出录用通知书,并告知甲办理入职手续需要原单位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因甲迟迟不能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B公司决定不与甲建立劳动关系,并向甲发了通知,理由为:未能按时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

甲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因未开离职证明造成无法入职新单位的经济损失。因不服仲裁结果,起诉到法院,并提供了B公司发给自己的录用通知书和不予建立劳动关系的通知。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公司主张其未开具离职证明的原因是甲未按时交接,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故法院不认可其主张。甲提供的证据能证明自己不能入职是因A公司未提供离职证明,A公司应该赔偿甲不能入职造成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