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丢了可以要求单位再开吗?
离职证明补办QQ:【707468216】来源:离职模板网点击量:发布时间:2024-01-11 19:43
离职证明丢了可以要求单位再开吗?
可以
离职证明丢失时,可以前往离职单位补办。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离职证明的复印件,以及本人一份和存到个人档案一份。
若单位没有提供离职证明的复印件,可以向公司重新开具一份离职证明。如果原单位不啊愿意开,也可以找我们补办一份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丢失的,劳动者只要和原单位协商一致,是可以重新开具一张离职证明的。离职证明丢了可以进行补办。离职证明丢了的补办流程是:
到离职的单位要一个当时和单位签订的离职证明的复印件;因为离职证明是三份,单位一份、本人一份、存到个人档案一份;
离职证明掉了怎么办理吗?
一、离职证明丢了怎么办呢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用于证明劳动者此时已经没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应该妥善保管离职证明。但要是不慎将离职证明丢失的话,此时也是可以再让原单位给自己补开一张离职证明的。
二、离职证明的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