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辞职单位给开失业证明吗?自愿辞职可以领失业证明吗?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2-04-11 10:22
主动离职能办失业证吗?
不可以的。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个人主动辞工,原单位应不应该给出具失业证明吗?
员工辞工,那么单位肯定需要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但是去职原由应该是辞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就是失业证明。但是不得以此申请失业保险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解决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两方商定,解决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限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可能超过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更不可能超过100%,按照规定,一般是本人工资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40%,最高不能超过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自己辞职单位给开失业证明吗?
可以的。
所谓的“失业证明”其实就是离职证明,员工离职需要单位开“失业证明”通常是为了说明离职原因是被单位辞退,以便领取失业金。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在员工主动要求的情况下,单位可在离职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这条法规的初衷就是为了帮助员工顺利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