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可以写被辞退吗具体法律条款?
离职证明可以写被辞退吗具体法律条款?
请问:我们给员工的离职证明上可以写因为员工违纪公司单方面进行辞退的表述吗?或者写明员工与单位存在劳动争议仲裁纠纷等字样?
A:第一,如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添加员工存在“违纪”字样或“与单位存在劳动争议纠纷”司法实践中有很大争议,如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离职原因与事实不符,那么员工有权起诉单位重新出具离职证明,法院也会支持,员工该诉求。
第二,针对离职证明单位原则上必须包括劳动合同期限解除终止日期、工作岗位、本企业工龄,而对于离职原因等并不是必备条款,而一旦表述不当,极易产生争议,当然如果员工要求单位明确离职原因,可以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添加与客观事实相符的离职原因。
第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五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管理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尽快出具离职证明,如未出具离职证明可能会产生员工无法就业的损失,需要用人单位足额赔偿。另外,关于离职证明内容不建议添加离职原因,如一旦添加离职原因被仲裁委或人民法院认定与事实不符,员工仍有权要求单位重新出具。
公司裁员离职证明写被开除合法么?
写被开除离职证明合法,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及时向被开除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并且证明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不能损害被开除员工的合法权益,否则可能会面临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等法律责任。
离职证明可以写被辞退吗?
离职证明不可以写被辞退。
用人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不可列明不利于劳动者再就业的负面原因,否则有违《就业促进法》的求职平等原则。
如果离职证明上列示了对于劳动者不利的信息或者评价,那么就侵犯了劳动者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内容不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或涉及劳动者能力、品行等情况的描述。
原单位没有权利在离职证明中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品行、工作态度等进行评价,如果出具离职证明中存在此类内容的,法院都支持劳动者重新开具离职证明的诉求。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